2013-07-18 記者 陳志良屏東 報導
座落於東港鎮沿海路51-67號東港區最高的17層樓「東京花園首都」建築物樓頂上遭國內五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20餘台,部分住戶指違法設置提起訴訟要求拆除並恢復原狀,經屏東地方法院受理,已於本年7月17日下午14時30分審理法官李珮妤及地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將於現場會勘此等離譜情形。
原告住戶代表莊小姐表示:主委方先生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之現場人數不足半數且未經頂樓17樓層九戶住全體同意即於去年五月十五日與五家電信業者簽約合約於17樓頂架設基地台契約。上開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第二項規定及本大樓規約第八條...重大修繕應四分之三出席規定。該違法行逕,經向內政部、屏東縣政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陳情書未果,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給基地台執照竟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該會發給基地台執照無關,且正式發照後,業者想加幾台發射器,就加幾台,僅須報備不須再向NCC申請,住戶覺得事態嚴重擔憂不已,因此提出訴訟,希司法能還給民眾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主委方聖程先生表示:已連續三年於年底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討論本案,住戶們均對頂樓架設基地台知之甚詳,每月三十餘萬租金收入對於本棟大樓各項設施維護亦有相當助益,至程序有未臻完備之處,亦於事後逐一向住戶溝通,補足「授權書」及「同意書」給主管機關,本案是經政府核准合法架設之基地台,核准即代表無電磁危害人體之虞,對於住戶們的不諒量,已於去年屆滿已不再續任主委,現已搬離該棟大樓。
據不願透露姓名住戶表示:方主委已長期沒有住在這�,這次就是以「簽到」或「交委託書」可以領1000元出席費為誘因,提高住戶出席會議率,最後再聲稱這是「區分所有人會議」,並灌水以非所有人的住戶(租屋者)與會鼓掌通過本案,始衍生本次爭議。況且,鄉下人那懂什麼是「區分所有人會議」、「住戶大會」?算是計畫縝密的進行。
五家電信業者於該棟大樓樓頂各自加蓋一層塔狀物作為天線陣,電磁波發射器還用木板圍起來裝飾,以「美化」外觀環境,不要讓人「害怕」。目前電磁是否有害尚無定論,就算是合法申請也不該一次許可架設20餘台,NCC也應慎重評估,有無設置必要,不是倡導「基地台共站共構」嗎?還是已淪為口號。 单击此处进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