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1-18 01:40
- 中國時報
- 【林基興/大學教授】
日昨貴刊報導「想像一下,未來警察局、消防局、郵局統統出租給業者當4G基地台,會是什麼模樣?」基地台電磁波是否傷人?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第304號文件〈基地台及無線技術〉聲明,基地台產生的射頻信號,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短或長期的負面影響。在公共地區(包括學校和醫院),基地台造成的射頻暴露值常只有國際標準的數千分之一。有媒體報導,在基地台附近有多人罹患癌症,但基地台分布極廣,在基地台附近有多人罹患癌症很可能只是巧合,報導的癌症患者通常罹患多種不同癌症,並無共通特性,因此基地台及無線科技不太可能是癌症的共通成因。長期的動物研究,均無法證明暴露在射頻訊號的電磁場下會增加罹癌風險。
2011年,5月底,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署」,將手機歸類為可能致癌物,弄得世界大亂。但大家不知其研究方式產生嚴重的「回憶」偏差,例如,回想10年前使用手機的實況,可信嗎?難怪,1個月後,世界衛生組織立即公布第193號文件,陳述手機的安全性:最近20年來,已有許多研究探討手機可能的健康效應,至今,並無證實的有害健康效應。世界衛生組織支持的「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和「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一再聲明「在國際規範下,並無健康顧慮」。
今年9月20日,世界衛生組織發布〈手機與基地台有何健康風險?〉指出,民眾暴露於手機的射頻,通常比基地台的高出千倍以上,因此,若有任何副作用,很可能來自手機;但一些科學家所提,使用手機的健康影響,包括腦活動、反應時間、睡眠模式等的改變,均甚微小,不具明顯的效應。至於中小學附近不准建設基地台,其實是不解科學,因為越缺基地台,信號就需越強。反對者以為拆台是護衛學生,其實「愛之適以害之」(若其電磁波傷人)。合法的手機基地台均不傷人。
中國時報 A16/時論廣場 2013/11/20 《熱門話題》私設基地台 可怕電磁波黑洞【吳鄭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教授】
日前讀林基興教授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所刊登的「世衛掛保證,基地台不傷人」一文,文中引述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06年發佈的304號文件《電磁波與公眾健康—基地台及無線技術》,指出「基地台產生的射頻信號,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短期或長期的負面影響」,進而指稱「中小學附近不准建設基地台是不解科學所致」,恐有斷章取義、避重就輕、錯誤引用、過度推論和誤導視聽之嫌,特此澄清。
仔細閱讀WHO304號聲明文,發現它只針對「連續低度(continuous low-level)暴露在基地台和其他區域無線網路的人體健康影響」(用白話說,就是目前使用基地台發送電磁波作為無線電信的傳送方式,在一般生活環境之下,長期而言,對於人體健康是否有害?),提出聲明。文件中明確指出:「射頻的電磁強度在訊源處(即基地台)最強,但隨著距離增加,會快速遞減」、「很少研究針對個人暴露在基地台電磁場域所遭受的健康影響進行調查」、「有人反應他們暴露在基地台和電磁波裝置的電磁波磁場下會產生各種『電磁波超敏感症候群』,我們必須承認他們所遭受的險境或折磨」、「各國政府應該保護人民免於不利的電磁波場域,並且限制這些電磁波超標的區域不得靠近人民」等重點,卻完全看不出任何林教授所說「世衛掛保證,基地台不傷人」的強力論點。
其實,304號文的重點在於電磁波的強度會隨著距離快速遞減,所以在距離基地台相當距離之外的生活環境中,長期暴露在低強度的電磁波中,尚無證據顯示會影響人體健康。換言之,由於電磁波強度會隨著距離快速遞減,電信業者會傾向加大電磁波的強度,所以政府要嚴格管控電磁波的發送強度和設置地點。反向推論可知,越靠近基地台,電磁波的強度會快速遞增,威脅健康的風險也就越高;緊鄰基地台,風險最高。所以世衛組織304號文的正確解讀應該是「日常生活中長期使用無線通信可能無害,但近距離的基地台對人體健康,危害甚大」。
不幸的是,目前基地台在台灣最嚴重的問題並非304號文所說的,依照國際標準合法設立之基地台的「連續低度」電磁輻射問題,而是有許多黑心電信業者長期、大量、違法在公寓大廈內部私設基地台逃避主管機關的監督和查核,24小時、近距離發射多組高強度電磁波的重大威脅。不信的話,可以請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公布從2006年以來,他們總共查獲多少起違法基地台的數量?讀者就可以知道台灣的電磁波公害問題有多嚴重,卻被政府和電信業者扭曲WHO的文件,意圖加以掩蓋。這才是最可怕的電磁波黑洞!
最後,我舉雙手贊成NCC和行政院所提以公有建築物設置基地台的主張,建議加入電信業者的營業處所和包括行政院大樓和NCC辦公室所在的政府機關,相信民眾很快就可以知道基地臺的電磁波到底是有害還是無害?!
附註:
世界衛生組織(WHO)304號報告網頁英文:http://www.who.int/peh-emf/publications/facts/fs304/en/index.html
中文: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304/zh/index.html
NCC中文譯文
http://www.ncc.gov.tw/who/top-01-304.htm
中國時報林基興教授文章:「世衛掛保證,基地台不傷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111800334.html
世界衛生組織線上問答:手機與基地台有何健康風險?
http://www.emfsite.org.tw/news_detial.php?level1_id=6&bbsId=184
中國時報 A18/時論廣場 2013/11/21 【林基興/非游離輻射風險小組主席】
電磁波可怕嗎?可見光就是電磁波,我們會害怕光嗎?至於國人最擔心的致癌,基地台電磁波的強度約為光的幾萬分之一,若生命的分子鍵結能被它打斷,世界上就無生命。
為此頭疼事宜,環保署於2009年成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預警機制風險評估諮詢小組」,委員之一為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創會理事長,她相當不解電磁波,而多錯誤發言,使得另一委員交大電信所教授憤而辭職。筆者主持會議,職責所在需得可行結論,對她實在頭痛。在全國各地,她經常示威,抗爭諸多產生電磁波的設施(基地台、變電所等),可說國家建設與社會和諧嚴重受損,而聞悉的民眾也因恐慌而身心交感傷身。
日昨吳鄭重教授說拙文誤導視聽,也是類似不解電磁科學。他擔心不法基地台傷人,很好(「常識」);但該文誤導讀者恐慌,例如,不提世衛304號文的「甚至使用的強度遠超過基地台所能產生的強度,亦無法證明暴露在射頻訊號的電磁場會增加罹癌風險」、「沒有證據顯示電磁場會導致(電磁波超敏感症候群)」。他甚至責怪政府和電信業者扭曲和意圖掩蓋世衛文件;筆者善意解讀他「愛心有餘、科學(知識)不足」,或平實地說他「扭曲別人意見」。
吳教授說拙文「中小學附近不准建基地台,是不解科學所致」誤導,可知他不解通訊基本原理,因為基地台越少,電磁波越強以傳信號;諸如美英德等先進國家,沒有像我國這樣的「外行當家」(「加害」中小學生)。世界衛生組織電磁計畫前主席雷帕丘立(Repocholi )在拙著《電磁恐慌》(台大出版)序,提到一些台灣科學家跟隨激進分子的主張,而不聽世界衛生組織(諸如在國際規範下,電磁波不傷人),則台灣為何要加入世界衛生組織?
【吳鄭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教授】102/11/22
台灣的小老百姓是善良、沈默和健忘的,唯利是圖的邪惡廠商就抓住這個人性弱點,大賺黑心錢。除了每隔一陣子就會引爆一次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黑心的「食品化工廠」之外,處於寡佔市場的電信業,更是充斥著惡質的財團。他們憑藉著雄厚的財力,披著偽善的面具,卻大做「以公司賺錢為己任,置他人死生於度外」的缺德事。尤其是當我們的法律是以「結果犯」而非「行為犯」或「(公共)危險犯」,作為法院審理這些黑心行為傷害民眾身心健康的賠償依據時,廣大的受害民眾因舉證困難,使得他們更加有恃無恐。
例如經常將「關懷消費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領航者」掛在嘴邊的中華電信,或是自詡「只有遠傳,沒有距離」的遠傳電信,長期違法架設基地臺,規避主管機關的監督查核,節省原本應該合理支出的成本,進行不公平的市場競爭。這一兩年來,這些違法基地臺更是變本加厲,從停車塔、辦公大樓、大樓頂樓入侵到純住宅區,將基地臺的設置以「外包」名義,偷偷架設在人口密集的公寓大廈裡面。甚至不同電信公司也相互勾結,共用違法的祕密基地臺,在你我住家隔壁,長期、24小時連續、近距離發射多組強大的電磁波。一旦被發現,就連夜撤出,另起爐灶,並將責任推給來無影,去無蹤的承包商和人頭戶,撇得一乾二淨。最缺德的是為了掩人耳目,他們甚至誆騙不知情的房客住在裡面,讓人防不勝防。
中華、遠傳等電信業者 長期、有計畫的在人口密集的公寓大廈裡面違法架設基地臺,而且主管機關NCC也知之甚詳。因為從NCC委員會的會議記錄得知,光是今年1到10月份全台灣就查獲73起電信業者違法架設基地臺的案件,其中電信三雄中華、台哥大和遠傳就佔了55起(四分之三),又以遠傳電訊獨佔鼇頭,有多達21起之多。難怪他們敢宣稱,「只有遠傳,沒有距離。」由於他們早已是長年的累犯和慣犯,每一起案件都被NCC以違反電信法第46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電信法第65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處新台幣50萬元之最高罰鍰,合計今年以來這些電信業者違法架設基地臺的罰鍰就高達3650萬新台幣。對於財大氣粗的寡佔電信業者而言,這些罰鍰只是九牛一毛,他們根本不放在眼裡,因為背後是動輒數百億元的電信商機,哪會在乎小老百姓的健康。可怕的是這些被檢舉破獲的違法基地臺只是冰山一角,不知道還有多少個沒有曝光的違法基地臺正侵門踏戶、以鄰為壑,偷偷隱藏在你我居住的公寓大廈裡面。
這些電信業者雇用了大批的法務人員和技術人員,片面援引一些對他們有利的研究結果,並辯稱社會大眾暫時無法證明基地臺的電磁波是有害的,要不就是運用訴訟來癱瘓任何求償的官司。其實道理很簡單,不用實驗也知道,因為連最無害的純水連喝個幾公升都有可能水中毒,連續在水中泡上幾十個小時也會脫水致命,更何況「長期」、「連續」、「近距離」暴露在「高功率」的電磁波範圍內當然有害人體。這也是為什麼電信法第46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基地臺之設置必須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和所有住戶之同意方可設置。其理甚明,在自家大樓內架設對於可能有害人體健康的行動通訊基地臺,人民有選擇的權力。更可惡的是,早已知悉電信業者長期違法在公寓大廈內架設基地臺的主管機關NCC,卻只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才針對個案加以裁罰,無視於不法電信業者長期、大量違法架設基地臺的嚴重性,不願全面清查這些違法基地臺,並祭出更嚴厲的處罰。
台灣人民依舊善良,但我們不能健忘,更不能沈默,請大家隨時注意社區狀況,才能追查並揭發這些為富不仁的電信惡霸。
【抓違法基地臺的小撇步】
1. 違法基地台的出租戶經常大門深鎖,不見人影,但每隔幾天會有陌生男子出入(檢測維護機器)。
2. 為了減少電磁波反射,違法基地台都會偷偷將屋內的鋁門窗拆除後再用木頭漆成銀色偽裝,然後以黑紗遮蔽陽台、門窗,避免被人發現。
3. 由於基地臺會消耗大量電力,每個月的電費至少一兩、萬元,所以住戶可以檢查大樓的電表,如果有某家住戶的電表轉動特別快速,而且日夜不停,就極有可能是基地台。
4. 打開大樓的電信箱檢查,如果發現比拇指粗的不明光纖纜線,而非一般家用細小電話線或網路線,幾乎就可以確定是違法基地台。
這時候可打電話給NCC的查緝專線0800-873888,請他們派人來量測電磁波,並請管委會和房東會同量測,同時錄影存證。若電磁波讀數顯示超過標準(最好請他們簽署會勘單,並註明電磁波量測數據),然後以此憑據立即向警察局報案,申請搜索票(這個動作非常重要,否則會被違法基地台反告非法侵入民宅的刑事責任!),然後再持搜索票會同警員、NCC查緝人員,屋主、里長和管委會主委,一起進入取締,這樣才能夠讓NCC當場查扣違法基地台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