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林保祿轉述陳情民眾的說法表示,出租頂樓設基地台的住戶十幾年前從外地搬入,隨後暗渡陳倉在社區內引入某民營電信業者的基地台,居民獲悉為時已晚。這個基地台最近又申請擴充,準備讓另家民營電信業者共構,因此加深附近住戶的反彈。
縣府國發處工商科表示,他們接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通知,發現準備進入的另家電信業者已經取得架設許可,也拿到了電台執照,隨時可以發射電波。
工務處使用管理科則表示,從外觀上,前述基地台明顯是違建物,可以有卅天的補照緩衝就地合法,但如果無法通過補照程序,就要面臨拆除。
由於昨天早上陳情民眾越聚越多,因此驚動新埔分局也派員到場關切,NCC則在上午十點半左右趕抵。
在瞭解居民的意見後,NCC表達他們反對違建的立場,表示只要縣府最後認定是違建要拆,行文通知他們,他們就會撤銷業者的架設許可和電台執照。如果被撤照後仍不拆,相關人將有違反電信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