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為避免場面失控,將暴走的中華電信代表帶離現場,火爆氣氛才平息下來。該名中華電信代表賭氣強調:「不設就不設啦,既然居民反對,就不設了!」與會的縣議員李俊諭及江熊一楓則表示,基地台的設置屬違建,將報請縣府強制拆除。
【孫英哲/彰化報導】埤頭鄉陸嘉村一百多位居民為反對中華電信在該地設立基地台,今天參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鄉公所、中華電信等單位舉辦的說明會時,表達誓死反對到底的決心,居民情緒相當激昂,未料,中華電信與會代表竟也在會場內大暴走,不斷反嗆居民,還頻頻對民眾大叫「你是在恐嚇我」令在場的警方、民代及居民為之儍眼。
警方為避免場面失控,將暴走的中華電信代表帶離現場,火爆氣氛才平息下來。該名中華電信代表賭氣強調:「不設就不設啦,既然居民反對,就不設了!」與會的縣議員李俊諭及江熊一楓則表示,基地台的設置屬違建,將報請縣府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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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2013-07-15 19:55)
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為了掩人耳目,手法很多,除了半夜施工,還會加工偽裝基地台,甚至有業者幫投資客裝潢要頂樓加蓋,再同時架設基地台,由於基地台租金高,投資客自己不住也沒差,都樂於配合,台北市大同區就有類似狀況,居民抱怨罹癌率高都是基地台害的,大罵投資客沒良心。 台北市大同區這棟公寓,看似老舊,但這可是金雞母,頂樓加蓋用黑布罩起來,裡面就是基地台,附近居民說,房東租給電信業者一個月坐收10萬租金。基地台對健康到底有沒有危害?政府都說沒有,但投資客自己不住,也沒人敢租來住,不過,一樓的黃金店面租金約10萬,2、3樓空著也沒差,因為4樓頂樓加蓋租給電信業者架基地台,比一般行情高出3、4倍。 投資客為了賺這筆錢,花招很多,有的蓋黑布、有的是靠裝潢來偽裝,而且幾乎都趁半夜施工,甚至還傳出有電信業者免費幫投資客裝潢,再趁裝潢施工時,一併架設基地台。而大同區的基地台實在很密集,距離這棟公寓約100公尺,又有一棟大樓也裝了一堆基地台,距離1、200公尺的這棟大樓也有基地台,數一數12345總共5支,有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跟大眾電信,總共4家基地台,但裝的這麼密集合法嗎? 電信業者在裝基地台之前都把法令摸得很熟,附近居民想拆基地台只能靠建築法解套,議員認為,基地台高出法規的9公尺,研議報違章拆除。 詳全文 黑布掩人耳目 投資客租基地台-生活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715/10149909.html 「屏東訊」 座落於東港鎮沿海路51-67號東港區最高的17層樓「東京花園首都」建築物樓頂上遭國內五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20餘台,部分住戶指違法設置提起訴訟要求拆除並恢復原狀,經屏東地方法院受理,訂於本年7月17日下午14時30分審理法官李珮妤及地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將於現場會勘此等離譜情形。 原告住戶代表莊小姐表示:主委方先生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之現場人數不足半數且未經頂樓17樓層九戶住全體同意即於去年五月十五日與五家電信業者簽約合約於17樓頂架設基地台契約。上開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第二項規定及本大樓規約第八條...重大修繕應四分之三出席規定。該違法行逕,經向內政部、屏東縣政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陳情書未果,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給基地台執照竟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該會發給基地台執照無關(按:有錄影影音檔),且正式發照後,業者想加幾台發射器,就加幾台,僅須報備不須再向NCC申請,住戶覺得事態嚴重擔憂不已,因此提出訴訟,希司法能還給民眾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據不願透露姓名住戶表示:主委已長期沒有住在這裏,這次就是以「簽到」或「交委託書」可以領1000元出席費為誘因,提高住戶出席會議率,最後再聲稱這是「區分所有人會議」,並灌水以非所有人的住戶(租屋者)與會鼓掌通過本案,始衍生本次爭議。況且,鄉下人那懂什麼是「區分所有人會議」、「住戶大會」?應是電信業者在背面指導,算是縝密進行的計畫。 五家電信業者於該棟大樓樓頂各自加蓋一層塔狀物作為天線陣,電磁波發射器還用木板圍起來裝飾,以「美化」外觀環境,不要讓人「害怕」。目前電磁是否有害尚無定論,就算是合法申請也不該一次許可架設20餘台,NCC也應慎重評估,有無設置必要,不是倡導「基地台共站共構」嗎?還是已淪為口號。 .住戶提供空拍影片「東京花園首都」建築物樓頂上遭國內五家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31ZjhLipZA7TW9QdC1hdzF3NDA/edit?usp=sharing 住戶提供抗議照片: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31ZjhLipZA7RlpxT1BLSEJZcms&usp=sharing单击此处进行编辑. 張宏慧/礁溪報導 宜蘭縣籍監察委員黃煌雄2日下午3時,由縣府秘書長陳鑫益陪同,前來礁溪老街瞭解有關中華電信私設基地台危及附近住民健康的陳情案;稍前先前往礁溪協天廟參拜關聖帝君。黃監委向包圍著他的陳情百姓說,他回去後會好好處理這件陳情案。 當黃監委抵達礁溪協天廟時,因身兼鄉代會主席的該廟主任委員吳朝煌,隨代表出國前往俄羅斯考察,而由副主委吳阿田、總務劉煥章、美化組副組長范江茂等人迎接,之後入殿持香向關聖帝君三拜四鞠躬,由總幹事施朝鎮擔任司儀。 禮成後,由大忠村長藍三郎引導前往廟邊瞭解「基地台」人民陳情案。在現場等候的陳情人代表林國文向黃監委解釋說,中華電信在附近即有四座基地台,密集度已相當高,為顧全民眾健康,不應再准許設置。 林國文強調,NCC日前表示,他們無法保證不准許設立,附近百姓都很擔心會死灰復燃,希望黃監委重視民意。 黃煌雄監委當場查問包圍在他身邊的一些耆老說,「您們怕甚麼?」,大家異口同聲的回話說,「怕身體受電磁波傷害」。 黃監委在瞭解陳情民眾訴求後說,這件陳情案他會好好處理。離去前獲得周邊鄉民的熱烈掌聲。 〔記者游明金/礁溪報導〕 宜蘭縣礁溪鄉近百鄉民,昨聚集中山路抗議民宅私設基地台,指違法設置要求拆除,並稱方圓一千公尺已有五處基地台,不需要第六個;鄉長林錫忠要求,若是非法基地台應立即拆除,就算合法申請,NCC也應慎重評估,有無設置必要;居民說,NCC明天將到現場會勘。 「抗議!抗議!我們不要有毒電磁波來傷害鄉民。」近百鄉民聚集在中山路帝君廟旁民宅前,居民林國文說,當地兩棟建築四層樓高,林姓屋主近期利用夜間施工,在樓頂加蓋兩層樓塔狀物作為機房,電磁波發射器還用白色木板圍起來裝飾,以免被人查覺。 林國文指出,這個基地台未經申請,是非法基地台,已經開始運轉,以該基地台為中心,方圓一千公尺已有五處合法基地台,不需再有第六個,若再縮小點,方圓三百公尺內至少也有兩個,NCC明天將到現場會勘。 鄉長林錫忠說,帝君廟旁是礁溪重要商業區,基地台竟這麼密集,從礁溪國小育才路到大忠路,短短不到一千公尺,就有五處基地台,電磁波會影響身體健影,希望NCC快來查清楚,如果非法就立即拆掉,就算合法申請,也要慎重考量,不能隨便就准了。 提供設置基地的林姓屋主昨未到場,住在屋子後面的表嫂說:「我不知道他(林姓屋主)在搞什麼?沒有人知道裝基地台。」她知道後,前晚打電話給表弟,要求把基地台拆了,畢竟「親戚歸親戚,健康卡要緊」,她要表弟到場跟大家說明,但表弟說「有事,無法到場」,還說「下個禮拜就會拆了」,也不知講真的還是假的。 【壹電視報導】台中市南屯區大昌街上,有一棟民宅把頂樓承租給電信業者當基地台。不過這幾年來,社區居民裡已經有5名中壯年的男性早逝,最年輕的只有三十歲,民眾懷疑是電磁波輻射影響,當地居民出來抗議,希望屋主把基地台撤掉,不要再傷害其他居民。 空屋基地台疑致5人癌死 居民抗議 台中市南屯區「斐翠名邸」社區共35戶,近5年來有5名住戶相繼罹癌過世,居民懷疑,社區後方一棟5層建物內裝設的中華電信基地台,長期釋放電磁波所致。 市議員張耀中接獲居民陳情,與位居住在此的劉姓屋主協調,但劉男表示,與中華電信已經簽約,若貿然撤除違約,將支付違約金,張耀中遂轉與中華電信協調。 中華電信表示,若屋主答應拆除基地台,將不收取違約金,不料,劉男以將減少1萬5千元月租金為由反悔,引發住戶不滿,今天上午前往空屋前拉白布條抗議。 居民表示,若屋主堅不撤除基地台,將發動更激烈抗爭。 一名新城村民五日外出時,驚見自家後方竟被挖了個大洞,洞口足有一層樓深,再走近一看,該洞口為中華電信施作工程,大洞裡已綁好鋼架,準備灌漿做基地台。憤怒的村民於是動員鄰居十多人包圍工地,並阻擾工程人員繼續施工,雙方一度僵持。 稍後錢自立等人經通知陸續趕到現場,錢自立並大聲喝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工人見苗頭不對,趕緊致電請示高層;經十多分鐘斡旋後,中華電信高層終和錢自立達成協議,宣布停建。 錢自立不滿表示,中華電信在未向鄉公所和附近村民充分溝通前,就偷偷挖地建設基地台,如此老大心態,相當惡劣。他並揚言,如中華電信不停建基地台,他會和村民站在同一陣線,直到停建為止。 2013-03-03 21:01 小紫戀 大家要去任何中華電信繳費,最好現場確認款項到底何時會入帳?因為中華電信會給你收據但是不幫你入帳.非常惡劣.完全不顧消費者的權益!我合理懷疑中華電信把錢放到哪裡去? 事情發生在3/2下午我朋友在板橋某間最大的中華電信櫃台選了一個無合約門號,繳了240元的攜碼手續費要辦理門號移出的動作,我一直等到3/3下午才幫忙他送件辦理NP.但是後來對方業者回覆拒絕.當天我要進線客服查詢為何沒入帳?都拿到收據你中華電信隔一天都不入帳是怎麼回事? 客服只會拿"個資法"來擋 我:為什麼你們中華電信收了錢都不入帳?你們客服主管說要3/5才能查是怎樣?我今天去銀行繳費都不用2-3天入帳!我去遠傳台灣繳電話費也馬上入帳!為什麼你中華電信收錢不入帳?我們可以懷疑你把錢自己收起來嗎? 客服:不好意思因為你不是本人!請本人親自來電查詢. 我(非常火):你們中華電信是怎樣?老大嗎?你們的疏失要消費者自己承擔?現場收據都拿了為什麼到隔天都不入帳?我給你電話請你自己打去解釋跟本人確認! 客服:不好意思要本人打來問唷~ 我(火起來):你們是什麼服務態度!現在是我們懷疑你把錢不知道放到哪裡!你不自己打給消費者解釋?要消費者打電話去問?你們大牌嗎?而且你跟消費者收費現場應該要跟消費者說:我們會再打電話跟你說何時入帳喔!你這麼大牌要別人打去問?而且我是在直營門市繳費,為什麼你不馬上入帳? 客服:要本人來電唷~而且要等明天~我們今天相關單位休息~ 我:OOXXOOXX 各位~今天把這案例打出來~ 真的要請各位到中華電信繳費時都多問一句何時入帳?因為他們真的給你收據也不會馬上入帳~你我的錢都不知道被他們拿去賺多少利息了~? 而且中華電信客服服務態度真的有夠好的!自己的疏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你自己打給我問~我不會打給你跟你解釋~! 我絕對不會再使用你中華電信!因為你服務態度真的不敢恭維! 案號:102年上易字第8號
股別:民實 為 鈞院102年上易字第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依法提出補充答辯(理由)事: 答辯(理由)訴之聲明「同前」 事實及理由 一、按兩公約第17條:「一、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二、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次按,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64號判例:「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上開,最高法院判例創設「居住安寧的人格利益」具有保護社區生活公害、環境維護意義,而家庭住宅不受非法侵擾亦是維護人格尊嚴的普世價值。 二、查本案被上訴人違反電信法第39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等保護他人之法律,將高雄市鳳山區(室內外)最大輸出功率系爭基地台非法架設於系爭房屋內長達二年餘,致上訴人身體長期間、短距離暴露於未經主管機關監理審驗合格的電磁波危險區域下,上訴人及家庭住宅長期遭非法電磁波侵擾,朝夕與致癌因子為伍,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民健康局建議:「減少使用時間及增加保護距離」兩大預防原則相悖,健康疑慮已造成上訴人健康精神重大危害及痛苦,而該系爭非法基地台長期於上訴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電磁波,亦屬不法侵害上訴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上開上訴人精神痛苦及居住安寧的人格利益受侵擾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已有民法第184條、195條第1項前段、兩公約第17條及上開判例之適用。 謹 狀 此 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庭(民實股)公鑒 附 證: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64號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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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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